付款单位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其银行帐户内无足够资金支付托收款项,只能部分支付时,银行将填制特种转帐凭证,将一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加盖业务用公章后交给付款单位作支款通知,同时通知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通知收款单位。付款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特种转帐凭证,按照部分支付款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照未付金额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帐款——××单位
收款单位收到开户银行盖章后转来的作为收款通知的特种转帐贷方凭证,按照部分划回款项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单位
付款期满付款单位银行帐户无款支付时,银行填制“到期未收通知书”一式三联,加盖业务用公章后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通知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则根据承付通知和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帐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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