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永久性差异处理案例
某企业于2014年度发生研发支出共计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为6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为120万元,假定该项研发于2014年7月30日达到预定用途,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该企业2014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答案:
无形资产2014年按准则规定计入管理费用金额=20+60+120÷5÷12×6=92(万元)
2014年纳税调减金额=92×50%=46(万元)
2014年应交所得税=(1 000-46)×25%=238.5(万元)
2014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20-120÷5÷12×6
=108(万元)
计税基础=108×150%=162(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62-108=54(万元),但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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