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扣缴所得税账务处理
先计提: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实行源泉扣缴的情形有哪些?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其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所谓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针对源泉扣缴所得税账务处理的做法,上述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解答.它其实是一种代扣税款的方法.存在的意义就是使得纳税的手续更加的方便,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偷税漏税的行为产生.当然,在缴纳的时候也一样是通过应交税款科目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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