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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账务处理

2022-08-26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购货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账务处理?一般来说,应为供应商是属于销售一方的,因此作为购物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通常都是由供货方来开具的.那么对应的会计处理上则是可以通过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的红字数额科目核算.其他相关的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希望对你们学习相关知识有帮助.

购货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账务处理

一、因供应商属于销售方,销售货物给购物方,因此购货方的帐务处理如下:

1、因为红字发票是冲对应上月所开的蓝字发票的,所以收到红字发票时要把对上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2、而收到对正确的发票做一笔正确的蓝字发票采购,然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正确的进项税额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二、而供应商属于供货给购货方的,帐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商品销项税额(红字)

购货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账务处理

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需要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就需要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因此,如果购买方已经抵扣,在填开了《信息表》时,无论是否当月收到红字专用发票,都需要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如果取得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了,相当于重复减少了进项税额.

综上,贵司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抵扣.

购货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账务处理?通过上文小编老师针对销货方和购货方针对红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介绍,大家看完之后应该知道各自的会计处理分录都是怎么入账的.当然,如果你们认为上文提及到的相关介绍资料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想要继续学习更多关于红字发票的资料,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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