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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使用期限

2019-12-21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定额发票是税局专门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那定额发票使用期限时多久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定额发票使用期限

1、定额发票,除非税务局明确规定某个版的有效期,否则是一直有效的.

2、定额发票侧面的年份是印制或发行年份,并不是有效年份.

3、从理论上讲,如果没有手写填上日期,定额发票是没有跨期问题的.也就是能够一直使用.

4、某个版本的定额发票即将停止使用的时候,税务局会发相关通知的.

定额发票查询是否过期:

1、可以到当地国税局官网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2、拨打12366税务热线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3、通过工商局官网查询发票上的销售单位,咨询发票是否过期.

办理定额发票需要准备什么条件

定额发票使用期限

办理定额发票需要准备的条件如下:

1、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印模等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放发票领购簿.

2017年1月1日后,只有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继续选择使用通用定额发票.

(一)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

2017年1月1日起,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其月领用额最高为3万元.

(二)起征点以上,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

2017年1月1日起,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但需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通用定额发票票种核定.

(三)其他纳税人

2017年1月1日后,原则上不得再领用通用定额发票.且已领用的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缴销(验旧)完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定额发票使用期限大家都清楚了吗?可以在定额发票上仔细看下,有多少年有效,一般在正下方,或者左边,如果有的话,那上面的日期就可以判断是否过期,如果过期,就无效了.如果定额发票上没有注明有效期的话,一般来说是还可以继续使用的,除非税务局出文停止使用以前版本的旧的发票,需要改用新版本的话,那就不能用,如果实在不放心的话可以问下当地税务局会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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