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减免政策
2018年11月26日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小微企业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财〔2018〕53号文件中有最新的工会经费方面的优惠政策,文件规定凡省内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列入工会对下补助项目库名单.所有符合条件的,都属于补助的对象,均应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工会经费补助,在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上缴的工会经费,上级工会收到后,全额补助给上缴工会经费的企业基层工会用于按规定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对小微企业工会的经费补助由县以上各级工会按分成比例逐级承担,受理申请补助的县以上工会先一次性补助到位,垫付部分再与上级工会办理补助结算.具体操作流程:
1.市县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每半年度安排补助事项.由小微企业工会提交申请补助报告,并提供上缴的工会经费入库票据、当地税务部门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小微企业工会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市县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审核属实直接列入补助,转入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2.对小微企业上缴分成到省总工会的经费部分,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县级工会一并列入本单位对下补助项目.省总工会在每年的 11 月份与市级工会(含县级工会)统一结算,将应由省总工会补助的资金在对下补助项目中按年度一次性补助到市级工会,市级工会对属于县级工会支付的资金再按程序补助到县级工会.

享受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工会经费补助啦!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财【2018】53号),"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规定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其工会经费上缴后,再由上级工会全额补助给企业工会,用于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的要求.现将全额返还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工会经费补助的小微企业界定
凡县内免征企业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列入工会对下补助项目库名单.所有符合条件的,都属于补助对象,均应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工会经费补助.
由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工会提交申请补助报告,并提供返还经费期间上缴的工会经费完税证明和工资表、当地税务部门的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小微企业工会银行账户、上级工会批准其成立了工会组织的批文复印件,工会法人资格证复印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工会公章).
以上就是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减免政策的相关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吗?工会经费和残保金是税务部门替工会组织和残联代收的,都是以工资总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工会经费是工资总额的千分之八、残保金是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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