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企业增值税销项税如何计算
预交增值税(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计算方法为: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上述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根据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不同分别选择,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征收率计算.计税方法依据房地产老项目和新项目分别确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上述日期后开工的新项目,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二)申报示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7年12月收到诚意金100.00万元、预收房款2,220.00万元.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2,220.00÷(1+11%)*3%=60.00万元
(三)预缴申报
(四)会计核算

2017年12月账务处理:
(1)收到诚意金
借:银行存款100.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100.00万元
(2)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2,220.00万元
贷:预收账款2,220.00万元
(3)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6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60.00万元
(五)纳税申报
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含税的销项税额计算和不含税的销项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关于房开企业增值税销项税如何计算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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