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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2025-12-18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编制方法。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后的会计分录是:

  借: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按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因此,纳税人可采取预提或分期摊销的办法进行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为了核算企业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设置“管理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等账户。

    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分录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会计分录

  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缴纳

  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适用税额各地的标准不一致,具体事宜请您咨询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以上就是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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