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冲金额大于销售金额怎么办
红字发票大于收入,出现负的金额和税额,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
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列和负数金额、税额相等的数字--即做"无票收入",让当月的申报数为零,等以后开具发票时,再冲回就行了.
一般情况下,开票金额应该与收入总额相等,除了增值税发票金额大于收入总额,因为,增值税发票金额是含税销售额.特殊情况下,会出现收入总额大于开票金额,这是属于未开发票(无票收入)的情况.
2、如果以前月份未开发票,已缴税,并确认收入了,账务处理:
(1)先用红字冲销以前月份未开发票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红字)
(2)然后,再根据补开的发票入账,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这样账务处理,就不会出现开票金额大于收入总额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可以红冲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也是可以红冲的,建议请至发票取票的办税大厅申请.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上述文章针对红冲金额大于销售金额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解答,并对相关的发票跨年红冲的问题加以阐述.相信看了文章的内容,大家都学会相关的处理了吧!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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