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尚未收到货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销售产品尚未收到货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区别
1、会计收入确认的时间见上文.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对买方的当天;
(2)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销售,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的当天;收到代销清单时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发出商品满180天仍未取得清单,视同销售,为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说劳务,为收取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发生"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转移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注:以上如果先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关于"销售产品尚未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问题的详细说明,希望您看后应该明白了,我们对销售产品的分录中确认了销售收入,这个收入的确认符合税法里的收入确认要素,在现实生活中,好像企业都是以开出发票为主确认收入的,未开票收入在申报纳税时计入在未票收入,申报表中有专门的这样一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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