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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方已抵扣申请红字发票,要不要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方

2022-06-30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购方已抵扣申请红字发票,要不要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方?按照小编老师的做账经验,如果购货方已经完成来认证的话,那么即使开具来红字发票,原发票都是不可以退回给销售方的.关于红字发票和发票抵扣的其他资料都在这里,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肯定有用.

购方已抵扣申请红字发票,要不要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方

购货方已认证,申请开红字发票,不可将发票退回销售方.

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等情况可以开红字.

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购方已抵扣申请红字发票,要不要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方

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需要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就需要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因此,如果购买方已经抵扣,在填开了《信息表》时,无论是否当月收到红字专用发票,都需要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如果取得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了,相当于重复减少了进项税额.

综上,贵司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抵扣.

购方已抵扣申请红字发票,要不要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方?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汇总的相关会计知识,学员们看完之后应该知道购买方的发票已经抵扣后,那么申请红字发票是不需要将其发票联退回给销售方的.关于红字发票的其他的会计知识都在这里,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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