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银行间国债市场和交易所国债市场仍然处于相对分割状态,主要表现在:
(一)市场参与主体界限分明。交易所市场成员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同时覆盖了持有证券帐户的企业和个人;银行间市场成员以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为主,同时吸纳了部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基金作为市场成员。
(二)国债和资金供求差异明显。交易所市场机构主要将国债作为融资工具,持有国债时间往往以短期为主:银行间市场成员主要将国债作为投资工具而长期持有。从资金的供求分析,交易所市场表现为资金的需求大,银行间市场表现为资金的供给多,主要表现在银行间市场的现券和回购交易收益率均比交易所低。
(三)国债的流动性强弱不一。考察流动性,主要考察现券交易情况。交易所市场每个交易日保持着较高的现券换手率:银行间市场的国债交易以回购为主,现券交易一直保持着低量、低频率成交。总体来说,交易所市场的国债流动性较银行间市场要高。
(四)两市现券基本封闭运行。截止2001年底,银行间市场现券有41只,现券托管量有8200多亿元;交易所市场国债现券只有12只,托管量为1700亿元。两市的现券尚不能互通转托管,仅有4只交易所市场的现券可以单方向转入银行间市场。
(五)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市场采取集中撮合方式交易,适合多笔、小额国债成交,交易所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和透明;银行间市场采取私下谈判,逐对交易,比较适合大金额的国债成交,但交易信息尚缺乏适当的及时披露。
(六)托管方式不同。交易所市场国债托管采取"一级半"方式,国债债权记录在投资者名下,交易通过委托具有场内席位的交易所会员进行;银行间市场为一级托管,托管帐户分为甲、乙、丙三类,托管帐户可以直接进行交易;同时,甲、乙帐户可以直接进行结算,丙类帐户须委托甲类帐户进行结算。
(七)国债结算和资金清算制度存在差异。交易所市场国债结算和资金清算由交易所登记公司完成,国债结算和资金清算为T+0方式,达到了券款兑付要求,结算、清算系统对交易具有强制执行性。银行间市场国债结算和资金清算方式由交易双方自己约定,一般采用T+1方式进行结算和清算,国债结算由中央公司完成,资金清算由交易双方的开户银行完成,结算和清算系统对交易双方缺少必要的约束。
近两年来,随着两市的不断发展,统一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条件也逐渐成熟,主要表现在:
(一)市场管理者达成共识。近年来,财政部一直致力于市场统一工作,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市场管理者也从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以及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考虑,开始认识到市场分割带来的许多难以克服弊端,表现出对市场统一的较强愿望,市场管理者对市场统一达成了空前共识。
(二)银行间市场成员逐渐丰富。目前,人行为活跃银行间市场考虑,已经改市场审批进入制为备案进入制,今后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市场成员,这将极大丰富市场的参与群体。同时随着记帐式国债商业银行柜台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始,银行间市场将覆盖到商业银行柜台,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也可以买卖银行间市场的国债。
(三)两个市场收益率水平差距逐渐缩小。两市分割初期,市场收益率差异较大而且没有固定的规律,总体上是银行间市场的收益率水平低。这种差异随着市场的各自发展,交易所市场收益率逐渐比银行间走低,去年维持在0.5个百分点左右。今年随着降息再度出现银行间市场收益率比交易所市场低的情况,差异进一步缩小,维持在0.1-0.2水平,为统一市场提供了较好的市场条件。
(四)银行间市场向海外市场发展的趋势明显。经过几年的实践,市场机构在熟悉了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方式之后,也开始逐渐认识到利用银行间市场进行逐对谈判交易的优势,大额国债交易日益增多。同时,今后随着银行间市场成员逐渐丰富,集国债的批发和零售、由各类机构和个人参与的国债场外市场将逐渐形成。
(五)商业银行资金开始通过规范渠道进入交易所市场。随着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由全能化金融集团控股的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客观上存在着资金对流现象,银行资金可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交易所市场,从事股票和国债业务。股票质押贷款政策的出台,使银行信贷资金能规范的进入交易所市场。同时,银行间市场成员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严格控制风险前提下,通过回购融资和有资格的资金拆借,也将部分银行资金引入到交易所市场。
入世后,随着国内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以及鉴于国际上混业经营具有的效率高、利于金融服务创新等优势,混业经营与管理已成为当今金融运行的主流模式。在入世后新形势要求下,分业的坚冰将逐渐消融,合并两市场必然列入国债市场改革的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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