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怎么缴税?
既核定经营额又核定所得额(即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从2018年10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取得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适用如下计算方式:
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1)开出发票的经营额不高于核定经营额时:
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月核定经营额*所得率*12-60000)*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12;
当年年中开业的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月核定经营额*所得率*实际经营月数-5000*实际经营月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2)开出发票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时:
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开出发票的经营额*所得率*12-60000)*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12;
当年年中开业的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当月应纳所得额=[(当月开出发票的经营额*所得率*实际经营月数-5000*实际经营月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因此,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假设一家定期定额的个体户,如果开出发票的经营额不高于核定经营额,系统会自行申报;但是开出发票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则需要去税局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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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下:
1、查账征收: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2、定期定额征收:是对没有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影响其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是营业额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怎么缴税?"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现在对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缴税操作,应该深入了解清楚了吧!此外,小编还总的介绍了一下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征收方式,希望有助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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