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管辖范围内所有就地缴纳增值税的金融企业均为中小微企业,且主要业务都面向“三农”和中小微实体经济。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企业税负是否下降,农民和中小微实体经济是否获益?本报通讯员最近调查后发现,营改增让运城市的金融企业和下游客户都实现了货真价实的减负。
计税方法自由选,企业减负有保障
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是2012年由河津农村合作银行改制设立的(河津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河津农村信用社),注册资本4亿元,从业人数400余人,主要从事贷款服务、金融代理和金融商品营销业务。
为了确保金融业税负只减不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补充通知,规定设在县级市的农村商业银行就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3%的简易计税方法。接到文件后,运城市国税局税务人员上门服务,根据河津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和以前年度的业务状况,共同为企业测算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利与弊。经过充分论证,该银行最终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
短短5个多月过去,在税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税基减小,企业共获得减税12余万元。
差额计税核算清,金融商品税负低
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各县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机关,一般不直接从事贷款服务,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从事金融商品营销。其从缴纳价内税的营业税变为价外税的增值税后,如何正确计算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成为问题的关键。为此,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之初,运城市国税局就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营改增工作领导组,专门研究此问题。同时,为了让企业税负只减不增,税务人员多次入户辅导,帮助其在增值税税制下正确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企业财务负责人说:“没有税务人员的入户辅导,我们是不可能减税的。”
今年5月~9月,该企业共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26亿元,买入价大于卖出价,不缴纳增值税,受此影响,1600万元的其他业务减税2万元。
优惠政策用充足,减税目标易实现
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位于经济欠发达的小县城,注册资本3000万元,从业人数300余人,主要从事贷款服务和金融商品营销业务。
金融业相关减免税政策下发后,运城市国税局两次召开金融业专题辅导会,第一次主要讲解增值税基本原理和营改增相关政策,第二次针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开展“点单式”辅导,重点辅导减免税方面的政策。通过两次培训辅导,确保了该企业免税政策全部执行到位。据统计,该企业5月~9月免税210万元,比先前缴纳营业税时减少2万余元。
目前,运城市共有22户中小微金融企业,今年5月~9月共减税100余万元。同时,因提供直接金融服务可以给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下游企业多抵扣税款20余万元,真正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减税带来的获得感和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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