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车库销售时按非住宅预缴土地增值税;
无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车库单独销售(出租)时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无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车库与住房捆绑销售时按住房类型(普通住宅或非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税率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2号公告)第一点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对纳税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除保障性住房不预征外,按下列不同类型确定预征率:
1.普通住宅2%;
2.非普通住宅,福州、厦门市4%,其他设区市3%;
3.非住宅,福州、厦门市6%,其他设区市5%。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车库销售时按非住宅预缴土地增值税;
无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车库单独销售(出租)时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无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车库与住房捆绑销售时按住房类型(普通住宅或非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税率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2号公告)第一点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对纳税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除保障性住房不预征外,按下列不同类型确定预征率:
1.普通住宅2%;
2.非普通住宅,福州、厦门市4%,其他设区市3%;
3.非住宅,福州、厦门市6%,其他设区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