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是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做汽车租赁,目前我公司还没有租金收入,但是目前有购入汽车作为租赁用途,发票方面我该如何做处理?
主营做汽车租赁的,那么购入的汽车就作为固定资产,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再不得抵扣的范围内可以一次性抵扣收到的发票作为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按月计提折旧,折旧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租金收入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回答1:
目前购入的汽车作为租赁用途,发票方面直接入账就可以了,可以先认证,留抵。
回答2:
新开办企业虽然没有收入,但是还是得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据实入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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