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视同销售吗
1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不需要视同销售,2016年du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不动产在建工程也属于增值税范围,直接按成本入账.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某产品
2 领用外购产品不用做进项转出,这个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即可
借在建工程
贷存货-某产品
领用自产产品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税法规定:自产自用视同销售,按成本缴纳增值税(销项),根据增值税链条,有销项就有进项,用于不动产的,进项又分批次抵扣,所以,答案如下:
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如果用于非不动产工程,进项一次抵扣,则如下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销项和进项就可以抵消.

什么情况下要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根据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视同销售吗这个问题,本文讲解了一些关于视同销售的内容.像自产产品分配给固定,或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等等都是要视同销售的,视同销售就要确认销项税,进项税不能抵扣.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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