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红字发票怎么做账
根据《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果出现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下列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发生销货退回;
2.开票有误;
3.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
4.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增值税红字发票账务处理如下:
一、销货方:
(一)开具蓝字发票,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开具红字发票,红冲收入;
借:应收账款(负数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金额)
二、购货方:
(一)收到蓝字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二)未勾选认证退回;
借:库存商品(负数金额)
进项税额(负数金额)
贷:应付账款(负数金额)
已勾选认证退回;
借:库存商品(负数金额)
贷:应付账款(负数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发票由哪一方申请填开

那么由谁提出申请呢?红字专票信息表哪方申请填开呢?
一、需要购方开具红字的情况: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抵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传出处理.
二、需要销方开具红字的情况: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具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事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3、发生销货退回或者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好啦上文就是关于增值税红字发票怎么做账的解读,同时对红字发票由哪一方申请填开做了延伸拓展,如果大家在实务工作中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登陆我们的网站了解更多资讯,也可以点击网站小窗口向我们的专家老师咨询.我们致力于为广大财税小伙伴提供专业的财税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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