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源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挽回税款37万余元
近日,富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起,挽回税款37万余元。
7月12日,富源县国家税务局移送案件至富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称:富源县某经贸有限公司取得的22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5年8月27日经过认证,于2015年9月26日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70629.05元,涉嫌犯罪,请求查处。
接报后,富源经侦受理该案并于当日立案侦查。经查,2015年4月,富源县某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肖某某和蒋某某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原煤的数量为5000吨,由蒋某某卖原煤给肖某某,含税价560元每吨,增值税发票由蒋某某开给肖某某,后期实际上是供了4555吨原煤,原煤是从兴义市顶效镇运到肖某某的货场。2015年8月,双方进行结算,蒋某某按供煤的吨位开了22张总金额为2550800元(含税款370629.05元)的增值税发票给肖某某,这些发票被肖某某拿到富源县国税局全部作了抵扣,抵扣了370629.05元进项税。
8月25日,肖某某主动到富源县国税局补税20万元,8月26日,其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的犯罪事实,8月29日,其家属将余下的17万余元税款补完。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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