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捐赠收入也属于所得吗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
(一)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
(二)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一般情况下,对于无条件的捐赠,应当在捐赠收到时确认为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控制权时确认为收入,但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为一项费用(管理费用)和负债(其他应付款). 财政部和国家税总当日联合下发两则通知,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范围进行了界定,捐赠收入属于免税之列,前提是各机构需要进行免税资格申报,不申报或申报审核不合格的,照样不能免税.

捐赠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一般捐赠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并入企业利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可以.接受捐赠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接受捐赠除了特别规定给予了免税外,应纳税应纳税收入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捐赠除法律可以扣除的项目外,都必须视同销售,按商品的平均售价缴纳增值税;这样就避免某些企业,通过捐赠的名义,把商品销售给别人而逃避缴纳增值税.
公益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的形式鼓励开展公益性捐赠.对于一些特定的公益性捐赠,税收上既允许捐赠支出全额扣除,又允许捐赠货物免缴增值税.对于这些特定的公益性捐赠,选择免缴增值税并不划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财税[2008]160号、财税[2009]124号及财税[2010]45号文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符合规定团体或单位实施公益性捐赠时应取得接受捐赠单位开具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其他类型票据,企业所实施的公益性捐赠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民非企业捐赠收入也属于所得吗?小编认为是属于的,但是要分情况来看是不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一般捐赠是免税的,但是要相关的民非企业有免税资格,不然也是不能免税的,希望大家反复阅读,牢记于心,在工作中能快速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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