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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上市商业银行

2026-01-13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作者:陈宇 蒲少平) ■ 焦点一:业务构成 蒲文认为“为了控制不良贷款,上市银行把钱大量用于购买债券(主要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导致债券投资收益成为四家上市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若单就对客户的存贷款和中间业务,招商银行2000-2002年是亏损的。” 陈宇观点:商业银行投资国债和放贷类似,目的是获得利息收入来补偿利息支出,从而获取利差。因此,所谓“投

(作者:陈宇 蒲少平)

■ 焦点一:业务构成

蒲文认为“为了控制不良贷款,上市银行把钱大量用于购买债券(主要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导致债券投资收益成为四家上市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若单就对客户的存贷款和中间业务,招商银行2000-2002年是亏损的。”

陈宇观点:商业银行投资国债和放贷类似,目的是获得利息收入来补偿利息支出,从而获取利差。因此,所谓“投资收益”只是利用资产获取的“收入”,而非“利润”,更科学的名称应是“投资利息收入”才对。事实上,在国际会计标准的报表上我们就看不到这一项“投资收益”,而是计入了“利息收入”下的“债券投资”(买卖差价则计入其他营业收入),与“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和拆借同业”、“存放和拆借其他金融机构”等同列,表明其是一项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是银行赢利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  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再来看看债券投资收入究竟处于什么地位(见表1)。我们以招商银行为例,因为在四家已上市商业银行中,其投资收入在利息收入中比例最高。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占用资金还是所获利息收入,无论是绝对金额还是比例,债券投资都不处于上市商业银行各项收入的主导地位;通过收益率水平的比较也可以看出,债券投资并不是银行最赚钱的获利途径(收益率甚至低于总体收益率水平)。不知何来“债券投资收益成为四家上市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的论断?而“如果没有债券投资收益,这些银行近三年就是微利的”之说更难成立,因为这笔资产不进行债券投资,而用于贷款或上述其他各项用途的话,都是可以带来可观收入的。

蒲少平回应:我在原文中就债券投资收益部分的分析,因袭工商企业把投资收益与利润总额相比的方法,没有考虑债券投资的资金成本,由此得出的招商银行存贷款和中间业务亏损的结论是错误的。在此感谢陈先生指教。但这部分只占文章的很小篇幅。   犯此错误的原因,除我疏忽之外,银行年报也起了误导作用。深发展、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的2002年损益表都没有把投资收益放到营业收入中,而是像工商企业一样单拿出来;深发展和浦发银行损益表还写明是投资净收入,让人误以为已扣除成本,可以与利润总额相比。  但因此否定债券投资是上市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则未免走过了头。我谈的是债券投资在利润总额中的比重,但陈先生谈的却是贷款和债券投资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  陈先生在比较贷款和债券投资对银行利润的贡献时,同样没有充分考虑成本,仅仅根据债券投资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小就否定其为银行主要的获利途径。言外之意,只有贷款才是银行主要的获利途径。  可是,贷款和债券投资所花的营业费用是不同的。一般说来,业务量越大,营业费用就越大。负责债券投资的招行总部的资产规模是深圳分行的2.5倍,而员工人数只是深圳分行的55%,就可佐证这一点。既然陈先生知道贷款业务的金额比债券投资多得多,而贷款又是分散投到众多企业,必须经复杂的审贷程序,其工作难度和业务量比买国债要大得多,由此产生的营业费用也会比买国债大得多。难道巨额营业费用不侵蚀贷款利息收入?买国债和在央行存款是不会产生不良资产的,也无需很多营业费用。 陈先生为什么看不到这一点呢?  下面就来估算一下招商银行2002年长期债券投资和在央行存款的成本和利润。该行2002年底投资长期债券资金为717亿元,年初为560亿元, 平均存款利率为1.21%。 因此2002年长期债券投资资金成本估计为7.7亿元((717+560)/2×1.21%)。而2002年长期债券投资收益为20.8亿元,长期债券投资的营业费用应该很少,因没有披露,先忽略不计。这样长期债券投资的净收益为13.1亿元。另外该行2002年在央行存款平均为333亿元,存款利率为1.89%,息差为0.68%。故算得在央行存款净收益为2.3亿元。这样,2002年长期债券投资和在央行存款的合计净收益为15.4亿元,在利润总额25.7亿元中的比重占60%(见表2)。  这样,即使再考虑债券投资的其他开支(比如营业费用和税),还是得到这样的结论:长期债券投资和在央行存款是招商银行利润总额中的主要来源,而其存贷款和中间业务的赢利能力则是偏低的。

  ■ 焦点二:赢利能力

蒲文认为:“四家上市银行从成立至2002年的累计净利润,减去新会计制度颁布后,披露的从1999年至2002年的累计净利润,得出1999年以前的累计净利润,与四家银行披露的1999年以前利润比较,相差甚大。   为什么这些银行1999年以前亏损或微利,而到了1999年至2002年,其赢利能力突然上升?四家上市银行能否对问题做出合理解释?如果不能,是否说明这些银行年报显示的赢利能力值得怀疑?”

陈宇认为:蒲文的算法和数据大致没错。但笔者认为,对以上历史数据的回顾并不能直接导出对近几年银行利润的质疑,更不能代表未来银行赢利能力的提升潜力,甚至都不能简单地就此否定银行历史赢利能力。  首先,所有的数据都是建立在新会计制度(主要是贷款五级分类和呆账准备金计提标准)基础上,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以此对银行赢利能力进行纵向比较的参考还行,但就此得出近几年利润增长存疑的结论,就忽略了会计制度本身对银行经营的反作用。  老的“一逾两呆”和新的“五级分类”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差异很大:一笔五级分类下有问题的贷款只要没逾期,在“一逾两呆”下就不必拨备,信贷人员就敢放贷,利息就能形成利润;但在“五级分类”下,可能利息就不能形成利润,本金也要提呆账准备。  同一项业务,不是在“五级分类”下就降低赢利能力了吗?——以新标准看老贷款,银行的历史赢利能力就要大打折扣,但我们并不能就此说当时银行的赢利能力就是很低的,因为制度使然。  其次,如果新制度下,银行加强风险控制,信贷人员也因为当期无法创造利润而不放这笔贷款,就可不提相应的呆账准备,这样,银行的利润不就增加了,盈利能力不就提高了?要知道,去年四家上市商业银行平均息差水平为3.33%,这意味着一笔全额计提呆账准备的不良贷款须用30笔同等规模、同等利率的正常贷款的利差才能扯平——少放一笔问题贷款,使30笔正常贷款的利润得到体现,利润水平因此提高,不是很正常吗?新标准下有新做法,新标准的作用就是通过控制银行风险提高其赢利能力。  其三,展望未来,银行的赢利能力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假如放开利率浮动后,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信用卡业务、已由培育期进入扩张阶段的消费信贷、中间业务都将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虽说新业务也有新风险,但我们不能用老业务的赢利能力水平去评估新业务。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追溯调整只是一种手段,调整后的数据也只是提供我们探求客观事实的一个视角,未必就是客观事实——特别是因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本身就有其局限性:追溯调整体现的是会计数据形式上的一贯性,而会计政策变更往往是因为经济业务发生了变化、旧的政策无法反映新的情况,以一贯的形式来表现变化的实质,其中的矛盾可想而知。我们在分析数据的同时,应该更多地结合经济业务本身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允——“实质重于形式”本身就是会计的基本原则。

蒲少平回应:自有股市以来,上市公司累计从股东募集资金(包括发起股东资产)大约是1万2千亿元,累计创造利润约5千亿元,为股东创造利润/股东投入资产=42%,这可算是平均水平。四家上市银行的这个比例平均是48%,可见从长期看,上市银行的赢利能力只是略高于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银行根据新的会计制度做的追溯调整只做到1999年,就可发现这些银行1999年利润比原来披露的大幅下降,净资产低于面值,想象一下,如果追溯调整继续往前做,1998年,1997年,……一直到银行成立,会是什么情形呢? 一定会发现上市银行利润近几年呈高速增长,而1999年以前微利。   但上市银行的年报却显示: 一个被政府管制价格的行业,在经济处于低迷时期的1999-2001年,利润呈远高于全体上市公司平均速度的增长,对此难道我们不能表示怀疑?尤其是民生银行2000年(552%)和2001年(171%),招商银行2001年(93%),深发展2000年(340%)的利润超高速增长,令人难以相信。需要指出的是,这是经追溯调整,统一在新的会计制度下算出的,可以比较的数,并非把不同会计制度的数据进行比较(见表3)。  陈先生一方面承认笔者的算法和数据是对的,另一方面又说追溯调整的结果不反映客观事实,那什么是反映客观事实的数据?陈先生能否拿出来看看? 难道根本不存在反映历史客观事实的数据?

■ 焦点三:资产质量

蒲文认为:四家银行近几年不良贷款表中的疑点难以让人相信上市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是客观和准确的:  1.为什么民生银行2002年不良贷款按“一逾两呆”算是上升的,按五级分类算却是下降的;且按“一逾两呆”算出的不良贷款小于按五级分类算出的不良贷款?  2.为什么招商银行1999-2001年不良贷款按“一逾两呆”算是上升的,按五级分类算却是下降的?  3.为什么深发展2000年按“一逾两呆”算出的不良贷款小于按五级分类算出的不良贷款?为什么深发展2001年底中长期贷款只有152亿元,却在2002年收回了238亿元中长期贷款?

陈宇认为:从对银行贷款分类标准的原则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四级分类(即“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口径,计算的结果显然是不一样的,否则完全没有必要从四级改成五级。以此来看蒲文所说的这些疑点,其实并不难以理解。  ——四级分类只以是否逾期作为不良贷款的标准,较为机械;五级分类则更关注借款人的实际还贷能力和意愿,更为科学,总体来看也更为严格,可以把一些虽没有逾期但已出现不利迹象的贷款及时发现并划入不良贷款。这正说明了推行五级分类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逾两呆”是钢性的,而且只有逾期才是不良;五级分类则看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实质,所以经济景气度越高不良贷款会越少,两者的变动趋势不一致很正常。  如果更为严谨地加以讨论:一笔贷款根据两种不同标准可能出现4种不良贷款认定情况(全是,全不是,四级分类是五级分类不是,四级分类不是五级分类是);再进一步考察两个年度的认定情况,则存在16种(4的平方)不同的组合,这16种组合代表着不同的不良贷款认定金额和两个年度间的变动趋势;随着贷款笔数的增加,出现的组合会更加复杂。理论上说各种组合都是有可能出现的,而在实际生活中,根据不同的经济运行环境,各种组合出现的概率会有所不同。因此,脱离实际的经济运行环境,仅就数据本身进行简单的对比是没有意义的,以此提出的质疑也是缺乏根据的。  至于对不良贷款的处理,无非是存量和增量两条路:所谓存量就是一清欠、二重组、三拨备、四核销;要拨备核销就会减少净资产,就需要补充资本金或通过增量利润来支持。如果因为新增贷款同样面临风险为由轻易否定增量解决办法,岂不是因噎废食?如果上市融资再要扣上“圈钱”的帽子的话,不知蒲先生在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良方?抑或我国的商业银行均已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事实上,从蒲文提供的数据来看,上市商业银行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下降的现象,说明在存量和增量上的努力都已经见到了成效。居安思危是必要的,但因此对成绩视而不见就不妥了。

蒲少平回应:一般说来,按“一逾两呆”算出的不良贷款应小于按五级分类算出的不良贷款;而民生银行(2002年)和深发展(2000年)按“一逾两呆”算出的不良贷款竟大于(我的原文为小于,是笔误) 按五级分类算出的不良贷款;另外,深发展2001年底中长期贷款只有152亿元,却在2002年收回了238亿元中长期贷款。这些,难道还不算是疑点?  这四家银行大部分数据都显示“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是同方向运动,而招商银行在经济低迷的1999-2001年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数据却是逆向运动,也就是说,一方面到期还不上的贷款越来越多,但另一方面本金收回的可能性却越来越大,对此产生怀疑也很自然。但表示怀疑并不是下结论,而是提请中小投资者注意风险,并希望上市公司方面做个解释。  据央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重组贷款是指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合同条款做出调整的贷款。需要重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而据招商银行招股书,2001年底137.54亿元重组贷款中有77.1亿元没有被划入次级类而是被划入正常和关注类,2001年底重组后仍然逾期的贷款47.97亿元中只有25.39亿元划入了可疑类,其余划入了次级类。另外,招商银行2002年报P18披露各地资产规模与P145披露的资产总额不一致。对这些,陈先生又作何解释呢?(见表4)  至于贷款的超高速增长是否易产生不良贷款,是否有风险,看看央行近期的动作就知道。  中国的银行乃至很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算不算“圈钱”?这自有公论。陈先生要我对银行业拿出“良方”,我认为,银行赢利能力的提高,根本上要靠治理结构的改善和员工素质的提高,前者解决“愿不愿意干好”的问题,后者解决“能不能干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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