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上年职工人数怎么计算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
公式如下:
2017年残保金缴纳额=(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6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怎么计算?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乘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关于残保金上年职工人数怎么计算的问题,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解答.其实就是将企业在一到十二月份的人数总和除以十二就可以了.而对于残保金的征收标准,可能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还要参照当地的规定.本文解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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