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的优惠政策早就取消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也就是说,以前废品回收开的是普票,你收到后可以按照10%算进项,现在取消优惠了,废品回收也是开17%的专用发票,你收到后可按17%抵扣。

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将采取的五大措施:
第一,政策上加以积极引导,这包括价格政策。政府鼓励使用风能和太阳能,成本高出常规能源的部分在全国分摊,这就是费用分摊机制。
第二,采取财政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包括建立专项基金给予补助,也包括减免税收。
第三,培育市场。市场是十分关键的,市场的培育也包括对市场份额的强制和对市场环境的改善。比如,建筑商、房地产开发商要逐步在房地产开发中,安装一些利用太阳能的构件等。
第四,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的能力建设,主要是指对这个方面的科研的投入、教育的投入以及人才的培养。
第五,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意义和利用方法、途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意识,提高全民参与的程度。
再生资源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不仅有较好的经济价值,还有可观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更重要的是节省了因垃圾大量填埋而占用的宝贵土地资源,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