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1.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暂估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 (暂估金额)
必须注意的是,因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原暂估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原暂估金额,红字)
(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 (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发票含税金额 )

暂估成本后,发票已到时又如何做账?
如果增值税发票未到时,以暂估价入账后,只有等增值税发票到账后,先把暂估价入账冲回;然后再入按正确的增值税发票做采购入库、入账即可.
1、先冲暂估入库、入账的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XXX供应商(红字)
2、按收到增值税发票入库、入账的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XXX供应商
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
暂估入账是指收到货物但还未收到发票的,可以先做暂估,待之后收到发票再冲暂估做应付账款.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成本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学习更多会计知识,那就继续关注我们的咨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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