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账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专业人士指出,在当前以票抵税的增值税大环境下,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允许转让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支付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金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以进行销项税额的抵减,从而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1、收到土地转让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结转土地转让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3、计提税费时: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等
贷:营业外支出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
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四)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账务处理?转让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支付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金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以进行销项税额的抵减,从而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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