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进项税额转出分录怎么做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举个例子,如果是办公用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其会计分录如下:
原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
贷:现金
进项税转出时
借:管理费用__办公用品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上述内容解答了福利费进项税额转出分录怎么做?总的来说就是通过应交税费中的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将进项税结转到福利费当中去就行了.相关分录如上文所示.本站中还有大量的会计文章讲解,感兴趣的朋友不妨前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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