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抬头一定要写真实姓名吗

2020-08-10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3368

导读:我们都知道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证明.个人购买货物或者服务时发票抬头一定要写真实姓名吗?如果企业取得个人抬头发票能税前扣除吗?针对这些问题,小编在下文为大家结合政策文件进行了分析解读,希望能够帮到各位.

发票抬头一定要写真实姓名吗

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由于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既有填制单位印章,又有经办人签章,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发票代码等,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它为工商部门检查经济合同,处理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调换、退货、修理商品,公安机关核发车船牌照,保险公司理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谁购买商品,销售方就应该如实给购买者开具发票.发票抬头如果是个人,最好是真实姓名.若是瞎编的姓名,那么发票就不是你的,你拿了也就是废纸一张.也无法证明购买这就是你本人.

发票抬头一定要写真实姓名吗

个人抬头发票能税前扣除吗

企业发生各种生产经营业务,需要由员工个人去办理执行.一般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发生对外业务,应取得以公司全称为抬头的发票,如购销业务.有些情况下,如企业为员工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差旅费等,或聘请个人为企业办事,取得以个人名字为抬头的发票,这类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个人发生的部分消费支出,虽然取得的是以其个人名称为抬头的发票,但一般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取得发票抬头为员工个人,但是由客观原因决定的某些支出,发票抬头只能开员工个人而无法开具给企业.

2、相关的支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应该由企业负担.即根据收入相关性原则,从根源和性质上来说个人费用是为企业取得收入发生的必要的支出,应由公司承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性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对相关性的具体判断一般是从支出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是看费用支出的结果.

常见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1、出差交通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等,必须是员工个人的名字;

2、办公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

3、出差住宿费: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旅馆的住宿费,发票抬头一般为个人;

4、住房补贴: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特别是外籍个人,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5、企业招聘员工,聘请专家、顾问等,承担对方来回差旅费用:飞机票等是相关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方还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

6、员工入职体检费用: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的财政票据或发票是开给员工个人;

7、企业请个人办理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个人办理事项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负担,比如差旅费,个人取得抬头为个人名字的发票向企业报销;

8、企业租用个人房产:水电费发票开具的抬头往往只能是业主.

好啦上文就是关于发票抬头一定要写真实姓名吗的解读,发票作为一种经济交易行为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原始凭证,我们建议如实要求对方开具,不得要求变更名称.同时我们还对企业取得的个人抬头发票能否税前扣除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的实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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