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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余有哪些

2025-12-27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结余资金是指同各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预算年度结束时,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那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余有哪些呢?行政事业单位的实有资金帐户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余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概述行政事业单位年终结账时,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是我们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必须关注的两个内容,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内容却有很大区别,很多同志由于存在理解上错误,不加区分地加以运用,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单位的会计信息.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单位账目中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把握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理清资金的使用去向,准确的反映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状况.一、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概念《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对此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也视为结余资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规定,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后,当年剩余的资金.按照资金的性质不同,结转和结余分为财政补助结.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余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的实有资金帐户包括哪些

一般是指没有特定指定用途,可以单位自行安排使用的资金,比如说,预算安排人员办公经费,结余下来的.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余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做出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对此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也视为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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