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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在外地交社保公积金可以吗

2020-07-16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有一些企业设立有外地子公司分公司,但是相关员工的劳动合同时与总公司签订的,对于这些员工的社保公积金可以在工作地缴纳吗?企业员工在外地交社保公积金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是他清楚,今天我们就为大家来聊一聊.

企业员工在外地交社保公积金可以吗

公司可以为员工缴纳外地社保.驻外分公司社保可以通过两种方法:

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通过人力资源(社保代理)公司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十四条缴费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的,应当自上述变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并向迁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员工在外地交社保公积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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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职工自行申报社会保险并以复印件形式到公司报销,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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