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有什么不一样
两者的概念有相通之处,但“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如新收入准则第六条所述,“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目前与新的收入、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报表项目调整方案可能仍未最终确定。

预收账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收到预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XX客户
待开出销售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XX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按应收账款方式进行控制。按具体客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可采用如下方式:1、区域分布/具体客户模式;2、合约结合具体客户模式;3具体客户模式,对客户不多的企业,采取具体客户模式进行明细核算。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 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预收账款其实与合同负债之间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因此对于这两者很多的新手会计还不太能准确的进行区分。上述文章针对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有什么不一样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讲解,看完文章,相信大家一定有所了解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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