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可以抵扣进项吗
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贷款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为啥规定利息不得抵扣呢
首先,这样规定,我们还是需要从增值税是链条税的特点来看,增值税的环环相扣的,如果利息可以抵税,那么存款对应的利息就应该征税;但是对于存款增税目前的情况下,实践起来不方便,因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更多是依托发票(票据)进行管控的,居民存款的固有特点,发票不好开具;如果像农产品那样征管,虚开问题,已有先见之明.
其次,居民存款征税与国家宏观经济情况、政策导向不符,从财税[2008]132号可见一斑,其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后,利率是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利率可以发挥"经济杠杆"的功能.如果利息可以进项税抵税,那么通过利率的宏观调控效果将受影响.
贷款利息可以抵扣进项吗?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所以在日常实务中我们只需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如果取得了专用发票,一定要记得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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