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税人发生盘盈,属于其他收入范围,应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产的盘盈盘亏一般分两步进行会计处理:第一步,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第二步,批准后结转处理。
回答1:
,纳税人取得包括其他收入在内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9类来源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收入,包括其他收入,都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回答2:
现金盘盈的会计处理,在批准处理前。
借:现金 1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00
在批准处理后,未查明原因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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