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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来源:快学会计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从租计征房产税为按月缴纳,申报期限为次月的1日-15日。
合同租金总收入: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出租房产的总收入。
回答1:
租金总收入就按照你们实际上出租的租金收入填写就好了。
回答2:
你好,从出租交付的第二个月开始就要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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