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视同销售时价格如何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时,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外购资产的价格存在升值和贬值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一律按照购入时的价格确定收入会造成不合理的现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文件规定,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这样,一方面限定视同销售范围,另一方面限定时间,则使外购资产升值或贬值的空间和时间得到控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之规定,企业外购资产用于视同销售的其他方面,则应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资产哪些情况是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来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源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百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度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发生视同销售时价格如何确定?整体上来说,根据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针对税法政策内容的讲解,相信大家都知道企业外购资产发生视同销售的话可以按照购入价值来确定销售收入的,但是如果是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资产发生视同销售的话,那么可以按照公允价值的方式确定销售收入的,更多会计知识都可以来本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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