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变更个税怎么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自然人股权转让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资本运作的重要方式,其中涉税问题应当尤为关注,本文就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问题进行分析.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就成为确定应纳税额的基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第67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新三板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个税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规定,对其"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三十条"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在国家对"新三板"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适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对于自然人股权变更个税怎么缴纳这一知识点上文作了详尽的解读,同时针对大家咨询比较多的新三板自然人股权转让变更等问题也做了延伸解读,希望有助于大家应对日常工作.当然实务中股权转让的操作更加复杂,考虑因素更多,我们建议选择专业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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