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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0-07-11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在销售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商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其他的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的情况,在会计上就要及时进行处理.当然,也可能会出现部分销售的情况.具体部分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呢?对此,小编在下文中进行了具体的解答,请阅读.

部分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第一种情况,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库存商品贷:发出商品

第二种情况,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部分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销售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当月未抄报税,专用发票直接作废;已跨月或当月已抄报税需要(在专用发票开具的下月到发票认证期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分两种情况:

  1. ①购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②各种原因未能抵扣.流程:购方开具并提交《申请表》--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购方提交纸质《通知单》给销方--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销方申请开具:

①因开票有误购方拒收(发票认证期内).

②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方(次月提出申请).流程:销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销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销方获取纸质或电子《通知单》--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开票系统内"发票管理"界面--红字发票申请单)

部分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部分销售的情况一般都是在发生了部分退货的情况下产生的.这种情况下需要做冲减,退回的成本就贷主营业务成本就可以了.另外,在发票上也要及时处理,要开具红字来进行冲销.上文的内容就介绍完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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