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收入怎么申报增值税
会计上不存在暂估收入的业务和规定,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规定,就要确认收入,而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否则,即使开具了发票,也不能确认收入.
增值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未对收入确认条件作出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其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
如果纳税人的销售业务,
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
②按税法规定,尚不产生纳税义务;财税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交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2、产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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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暂估收入?
暂估收入又称为暂估入账,它可以指应收款项暂时估计的收入金额,又可以指应付款项的暂估金额.
应收款项暂估收入指:企业销售商品,并未开具发票,无法确定收入的时候,财务会计根据实际账务需要,以及相关的商品价格,合同订单金额,同期同类或者类似商品的售价等暂时估计的收入金额.
应付款项的暂估金额具体是指,企业购入商品,已经进行入库,但并未收到供货方的发票,只能凭借以往的价格分析,合同协议,市场成本,同期同类商品或者相似商品等暂且估计一个金额入账.
暂估收入怎么申报增值税?通过上文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知识学习,学员们应该知道只要是暂估收入能够被确认收入,那么就可以正常申报增值税的;如果没有被确认收入的,那么就不可以申报.上文对此内容都是有所讲解的,如果你们觉得还有什么地方不对的,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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