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发票专用章模糊还能用吗
收到发票专用章模糊不可以接收,不能用.
收到的发票专用章模糊不能用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中国税印章的尺寸:40X28mm,地税印章尺寸:45X30mm.发票专用章的字体要求使用简化的宋体.
如果收到发票专用章不清晰的发票,税务局认为不能抵扣,不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来办理.

收到的发票专用章模糊能重新加盖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并且,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
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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