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业务员佣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第二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以及第七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其他个人所得税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应该根据上述规定,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区别是什么?
1. 立场不同: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只会讲述他们公司的产品,不会告诉你其他公司比他们公司还好的产品.而保险代理公司的不一样就在于他根本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只要客户对这个产品或者方案不满意的话,他可以马上换另外一家甚至几家公司的产品给客户再次选择和参考.
2. 专业程度不同:
保险公司业务员不会办理理赔,而在保险代理公司而言,则会有保险代理公司关联的保险公估公司来进行协调处理,简而言之,是保险代理公司的理赔部门对抗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避免了客户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去面对保险公司的条款和潜规则问题.
3. 力量不同:
如果要和保险公司谈判条件的话,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说话力度比不上保险代理公司的.
以上就是对保险代理公司业务员佣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的讲诉,我们了解到了应该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需要知道保险代理公司业务员佣金的会计处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咨讯欢迎关注官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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